第一精工は大阪市東成区にある「これがないと釣りができないわけではないがあればスマートな釣具」のメーカーです。

基于特定商品交易法的表述

第一精工株式会社(以下称“本公司”)遵照网络销售利用规约(以下称“本规约”)的条件,邮寄销售在第一精工网店(以下称“网店”)上出售的商品(以下称“本服务”)。使用本服务的顾客,在使用本服务之前,请详细阅读本规约,确认接受本规约内容后,再使用本服务。

1. 商品的卖家及销售条件相关注意事项

本服务中涉及的各商品(包括接受提供的权利,以下称“商品”)的卖家为本公司。 商品的买卖适用于本规约所定买卖条件,以及本公司另行规定的各个商品在各网站上刊登的条件。

2. 订购方法

购买商品的申请(以下称“订购”)方法为,在本公司另外指定的网页上输入订购内容,通过在线发送给本公司(以下称“在线订购”)。

3. 订购注意事项

通过在线订购提交订单的流程中,有需要填写商品收件地址、顾客姓名、电话号码等信息的页面(以下称“信息登记页面”),和再次请顾客确认信息登记页面所填写的内容以及订购内容。 订购后的流程将根据信息登记页面上填写的内容,和通过在线订购发送给本公司的订购信息进行操作,故请确认信息登记页面上填写的内容以及订购内容。 通过在线订购发送给本公司的订购内容有误时,除属本公司责任的情况外,我们不回应顾客的任何提议,敬请谅解。

4.价格

各页面上发布的商品的所有价格,原则上都是不含消费税的商品本体价格。

5.货款的支付方法及支付时间

5-1.货到付款

是顾客将送达的商品货款、运费以及货到付款手续费支付给送货的快递员的付款方法。

5-2.信用卡

只能用顾客本人名义的信用卡付款。 使用信用卡支付时,需要按照本公司的指示,在信用卡信息输入页面上填写信用卡号、有效期及安全码。 可使用VISA、MasterCard、JCB、AmericanExpress、DinersClub信用卡。 顾客在支付货款时,请根据各信用卡公司的会员规约进行支付。 ※安全码 信用卡安全码就是卡片背面签名栏处记载的一行数字的后3个尾数。 如记载数字为(1234  5678 1234 5678 111)时,111即为安全码。

6.交易注意事项

6-1.交易合同的成立

顾客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合同,在顾客订购了商品,本公司规定如下的正式接受订单流程完成后即刻成立。此外,必要时为了确认支付方法及订单内容等,可能电话联系顾客。

6-2.正式接受订单流程完成,指的是顾客按其所选支付方法所定的各时间点。

6-3.顾客选择货到付款时,则为本公司收到顾客发送的内容确认页面的信息时间点。

顾客选择信用卡支付时,则为信用卡公司确认到顾客使用信用卡付款时。

6-4.修改、取消订单

正式接受订单流程完成后,无法修改订单内容或取消订单。 在正式接受订单流程完成前,可通过向客服发送邮件或致电,修改订单内容或取消订单。

6-5.需要别人同意订购的顾客

未满20岁的未成年人,请在获得监管人或监护人(父母或保护人等)的同意后再订购商品。

7.商品的寄送

商品将在本公司受理订单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送。 您订购的商品将由本公司指定的快递公司配送。 有些商品可能会出现各种情况,如可能需要修改已通知的到货日期、因为无货等原因货期推迟,以及无法安排您的订单。 届时,对于已通知的货期出现变更所带来的一切损失,我公司概不负责,敬请谅解。 此外,商品配送与事先通知的货期有极大出入时,请联系客服。 如顾客希望修改收件地址,本公司同意修改时,本公司可能向顾客加收配送费及手续费。 在快递公司指定的时间内顾客无法收件,导致商品退回本公司,顾客希望重新配送时,由顾客全额承担运费及重新配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。

8.所有权的转移

顾客或指定的收件人接收了订购的商品时起,该商品的所有权从我公司转移给顾客。上述情况以外,顾客选择使用信用卡支付时,遵照信用卡公司制定的会员规约进行。 除本公司有责任的情况以外,接收了订购的商品时起,该商品遗失时,由顾客自行承担责任。

9.商品不足及发货错误

寄送到的商品有不足或发货错误时,顾客必须在收货日起7天内电话或邮件联系客服,经本公司确认后,再次补充发送不足的商品,或重新发送顾客订购的商品。 顾客未在收货日起7天内通知本公司时,本公司视为顾客接收了与订单相符的商品。 本公司在确认来自顾客的联系内容期间,顾客不能延迟或不支付商品货款。 请在发货日起7天内接收商品。不接收商品时,本公司可解除交易合同。 如本公司解除合同,将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通知。在通知后的7天内,如顾客未联系告知退款方法,则顾客不能要求退回货款相应金额。

10.退货、换货

10-1.退货

原则上,本公司不接受因顾客原因的退货,敬请谅解。

10-2.换货

买错商品时,可更换商品。 请在商品到货后7天内电话联系客服,并立即将该商品寄回本公司指定的地址。 换货的运费由顾客承担。此外,收到顾客联系后超过15天都未能确认到商品退回本公司时,视为顾客放弃换货申请。 以下商品无法换货,敬请谅解。 已经开封、拆开包装或已使用过的商品、非本公司责任事由出现划痕、破损的商品、商品到货后7天内未通过电话联系客服的商品、其他本公司指定的商品。

11.保证

本公司根据保证规约书中记载的条款提供各商品的保证服务。各商品的保障分类记录在交货单上。 有些网页刊登有商品的保证条件,请详细确认内容。

12.个人信息的处理

通过基于本服务的交易从顾客处收集到的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(以下称“个人信息”)及交易信息(包括顾客的交易记录相关信息,以下称“交易信息”),本公司将仅用于以下的使用目的。 除法律允许的情况外,如未事先获得顾客的同意,绝不用于上述以外目的。 除以下任一情况外,如未获得顾客的同意,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。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,为了防止第三方非法使用信用卡,按照信用卡公司的要求,向该信用卡公司开示个人信息(包括由该信用卡公司向发行信用卡的公司公开个人信息的情况)。

13.责任的限制

除了其责任应该归咎于本公司的情形,若本规约中无特别规定,以及因顾客使用商品而对其自身或第三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害,本公司概不负责。 此外,除非本公司故意或有重大过失,否则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超过应该负责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总额的金额。 本公司的网站上,或本公司发行的报价单、请款单、其他书面上的销售信息中,如有记述错误,本公司可进行修改。 此外,可取消记述错误的商品及服务的相关订单。 因自然灾害、运输工具的事故、通信故障、法律的制定、更改、废除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,导致商品交货延误或无法交货时,本公司概不负责。 因修理等原因,顾客退回的产品上有顾客记录保存的数据时,由顾客负责保存或删除数据,本公司对于数据不做任何保证和应对的承诺。

14.其他

商品的颜色因画面显示原因,可能与实物有些不同,敬请谅解。 因提供本服务的机器发生故障或事故以及通信回路故障等原因,顾客的数据丢失等情况下,本公司可以不必通知催告顾客,立即无条件取消或解除交易合同。 因系统故障等原因,顾客发的电子邮件可能无法顺利发至本公司,或出现延误,敬请谅解。电子邮件未送达或延误导致顾客产生损失,由顾客自行承担。 本规约不需要预先通告顾客即可修改。如各网页有条款修改通知,请务必确认修改内容。本规约修改前订购的商品的交易,适用修改前的规约。 关于本服务,顾客与本公司之间不得已必须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时,根据涉诉金额,以大阪简易法庭或大阪地方法院作为一审专用的协议管辖法院。

15.销售公司及负责人

销售公司:第一精工株式会社
经营负责人:木田光彦
地址:〒537-0003 大阪市东成区神路2丁目6番1号
咨询:电话06(6971)7666,传真06(6976)2213
平日:9:00~18:00
※节日、年末年初及我公司规定的休息日除外

修订日
2014年12月8日